高一作文
关于高一作文汇总九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高一作文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高一作文 篇1好久没有回到曾经的那个小镇,印象中的小镇有着我许多快乐的童年时光。
是怎么搬到小镇的?又是怎么在那度过看似短暂而又漫长的六年的?这些细小琐碎的小事一件经不起推敲,且无需过于执着过问。
小镇很小,巴掌大的地方很容易留下清晰的回忆。横走过一条窄窄的水泥小路就到了幼儿园。在儿时,幼儿园时那么的大,比小镇都大。而关于幼儿园有关的记忆又是那么的少。只记得某天下午,最后一节课老师在教折纸,我笨手笨脚地摆弄着手中的纸,一双眼睛却不断地瞟向窗外的人群,因为姐姐说要来接我。在听到老师说把这好的纸放进柜子里的时候,我慌张地把纸塞进柜子的最里面,抓起书包赶紧在那拥挤不堪的人流里寻找姐姐。
父母总是很忙,印象中他们很少回小镇看我。每天放学后基本都是我独自一个人溜达回家,回到那低矮而又黑的屋子里,奶奶照例不在家,我会照例地端出锅里暖着的饭,一个劲地往嘴里送,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电视机里的动画片。
我说过,小镇是那么的小,谁家里的芝麻小事谁都明明白白。于是,有一天下午溜达回家路上,到小路的尽头时,听到邻居说:“赵小曼,快跑,***妈回来了!”起初我不信,以为在和我开玩笑,仍慢悠悠地晃着,可心脏莫名其妙地加快了速度,我努力地控制得漫不经心,可脚下却悄悄地加快了脚步。
住在我们家对面的阿姨一名医生,她有个在小镇都很出名的儿子,我很少与他家有交情。女医生隔壁家住着一对退休老人,他们很喜欢我,放假时经常去他们家玩。老奶奶在清早时候,常常会端着一碗稀饭,碗里放着甜丝丝的黄色萝卜干,站在家门口与来往的人聊天。每当看到我上学,就会夹一块黄色萝卜干给我。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喜欢上了吃甜丝丝的黄色萝卜干。来到南京以后也不断地寻找那种甜丝丝的、黄色的萝卜干,却总也找不到那种味道的萝卜干了。是那个时候的萝卜干好吃?还是一切都已经物是人非?
再次回到小镇却是尘土飞扬,杂乱不堪,到处都画着大大的“拆”字,与幼时的记忆完全不同了。我和母亲说,这里以前是个小卖部,刚开业的时候,姐姐还带我在这里买过“大大”泡泡糖,挨着小卖部的是一家汤包店,他们家的汤包是这条水泥路上最好吃的,还有啊……
有太多的回忆在这个小镇上沉睡着,然后被我一点一点埋藏起来。
再也不会在上学的路上偷摘人家的栀子花,被发现后跑得老快、老远;再也不会为了买零食,父亲给我五块钱,买了两块钱的东西,只找回了两块钱;再也不会听到姐姐说小孩不能多吃口香糖,说什么有个小孩就是吃口香糖肚子长虫子的,因为姐姐小气不想买给我吃,于是就骗我。
忘了告诉你们,小镇的名字叫过船镇。因为小镇的水泥路尽头有一条连接着长江的小河,小河上有一座水泥桥,会有一些打渔船从桥下穿过到长江去打渔,我也是在小镇生活六年后,经过这座桥到南京的。
明年也许这就将成为南京城的一部分,我要抓紧时间好好感受这民风淳朴的小镇,使它能在我的记忆中永存。
高一作文 篇2夜幕降临,我看见了满天繁星散发着光芒,直射到地球。
最近翻看着小时候留下的回忆。一个纸盒子里都装着宝贵的东西,那都是每个阶级段留下的回忆。翻开之后才发现好多好多都已淡忘了,要重新拾起。我翻到了小瓶子,里面放着五颜六色的小星星,闪闪发光。我突然想起初中时班上最流行的折星星,没多折一颗似乎都有着不同的意义。班上的女生都疯狂的买折纸去折星星,又似乎都希望能装满一瓶。全部都聚集在一起,共同散发着美丽。这满满的一瓶,我并不知道到底折了多久,只知道现在以后都会陪我很久。我会把它放在桌子上,夜幕降临时,即使天上没有繁星,而我的房间里却可以繁星点点,去摆脱黑夜带来的黑色恐惧。
今天并不是一个好天气,夜幕降临时并没有星星,我独自一人在房间里,天上没有星星,可却发现那个放在桌子上星星瓶子闪闪发光,我不知过了多久,它还依然发光。因为可能是的光失落在这个瓶子里了吧!又照亮了我的房间,不再孤独,星星总是美好的,一个星星或许是一个球体,都会存在,都会有光芒,那么那个人亦是如此!
天上没有光芒,因为所有的星星都洒落在地球上,洒落在心中最美好的地方,那里闪闪发光!
高一作文 篇3静穆笼罩着所有的一切,斜风中远处飘过蝴蝶云,一朵又一朵,那般轻盈,轻盈却遥不可及。
我,甩开披在肩上的黑发,尽力,拖着疲惫的身子向那方挪动。不知过了多久,我就是这个伤痕累累的女孩儿挣扎着站起来,回头望,月光下滴滴殷红的鲜血却射出眩眼的黑线,我转过头,躲避着一切——只为刚才那致命的一击,泪水,就在转身那一刻,孤独地落下了,嘴边,咸咸的味道。
忽然间,夜空恰似一潭湖水,早已不见了刚才朵朵云,我恐慌叩问上帝,“我真的是这平淡世界的悲惨儿吗?”没有答案。
我瘫坐在松软的草地上,血依旧在流,无助的泪水泉涌般下落,抬头望那白天昏暗而夜晚明净的出奇的天,我忘记了疼痛,刹那间夜空中,闪出一对银狐,周身发出一种神奇的光,头上戴着金色的王冠,它们追逐,它们大脑,它们留下一串串脚印和甜蜜的笑声;再看,又有鸟雀聚在一起,挑起团体舞,尽情地抒发着自己心中的热情……忽然,我看见了一只麒麟,和我一样满身伤痕的麒麟,它哀鸣,它无助,它一边舔着伤口一边向前走,它一次又一次地跌倒,却又一次次挣扎着起来,它泪流,它哀嗥,可就是一次都没有放弃,我哀叹,摇头,不再关注。
莫名其妙的,雪开始降落,冰封了不知几千年,将我镌刻在古老的岩层间,我成了雕像,不知了痛,忘记了伤,停止了咸渍的泪……
留下了一尊雕像!
于是我沉默了,这个世界对我来说已失去了任何意义,只有在这儿,我和我的心才会被亘古不变的冰封埋藏。
可就在我准备将所有的一切尽含眸中时——闭眼时,天空中出现了一束亮光,一声巨响划破了心中的寂静,世界,整个世界开始崩解,可我依旧站立着,期待着恐惧再次袭来。
“孩子,抬起你的头,倾听你的呼吸,用自己感动的泪水融化你的冰层,用你的振翅打动冰神,感谢它,感谢它给了你片刻的宁静,但你仍旧要活过来,回来,我的孩子,快,转过你的头,”她的声音变得十分焦急,“快,看你身后是什么…”我埋藏了几千年的泪水奔腾而出,冰飞雪崩……
转身,风干了那泪水,我的不远处,我不敢相信,我的不远处是春天,不,怎么可能,这一定是在骗人,我使劲揉着眼睛,以为自己看差了,可我错了,春花的红殷和嫩柳的翠绿告诉我,这是真的!
我,鼓足了勇气,迈出了步子,站在春冬的交界线上,刹那间顿感全身一片轻松,我忘记了疼痛,终于泪 ……此处隐藏3068个字……>
林黛玉由仙草投胎而来,因她的`宿命体弱多病。她的才华、她的气韵,无疑是最出众的、最让人欣赏的。然而她多愁善感、心思敏锐,怀疑这世上的一切。一个才华横溢的奇女子,却因其个性而悲惨终死。作为封建时代的角色,她无疑是最悲哀的。
哈姆雷特的内心世界过于活跃,占据了他眼前的现实世界。如书上所写,他是个怀疑主义者和利己主义者。他有一双看穿心灵的慧眼,因此他看到了自己的缺陷,也因此不再自信、不再坚信一切。他失去了信仰,失去了对这个世界的期望。他被复仇的阴影吞噬,被自己的内心世界折磨。作为一个复仇者,他不果断、不残忍、不够坚定。他从头到尾都在说要“复仇”:“狠心的,奸诈的,悖理的坏蛋!啊,报仇!”他一直在坚定自己的复仇信念,然而他把这种复仇的热情统统浪费在了自责和辱骂上:“啊,我好蠢啊!我这样真算的英勇啊,明知道亲爱的父亲被人家谋杀了…我偏要学下流的女人用空话泄气…这台戏是机关,我要用它抓国王的良心来看看。”很明显,哈姆雷特早已用他那双慧眼看透了自己——他早已意识到自己的软弱和迟疑。他把“复仇者”这个角色硬生生地塞给自己,试图用它来驾驭自己,于是他开始恨自己的懦弱,恨自己的所谓的“胆小如鼠,缺少胆汁”,恨自己太过平和以至于被人家嘲笑和侮辱。他意识到了自己的弱点,因而让他的内心世界强大,导致他一味地放任自己的内心,任使它思考和责骂,而失去了“行动的力量”。
哈姆雷特,终还是让他的内心驾驭了自己。
《红楼梦》中说,黛玉“心较比干多一窍”。这多了的一窍,我仔细揣度了很久。这一窍,或许正是把她推向死亡的魔手。黛玉和哈姆雷特一样,有一双慧眼、有一颗敏感的心,因而使她“处处留意,步步小心”,总以为一切都在针对她。她的慧心——那多了的一窍,却用在了猜疑和忧郁中:当黛玉听到远处飘渺的歌声,她会敏锐地捕捉住其中的深情,把它移用于自己身上,她的慧心让她联想到自己,捕捉住伤感;当黛玉看到贾宝玉在宝钗房中谈笑,她的慧心给她灌注猜疑,给她植入思想——让她以为他们是在说自己。于是她嫉妒、生疑,让“黛玉之心”继续泛滥。以至于临死之前,黛玉还用她的最后一丝气力去责骂和忧郁:“宝玉,你这个负心人……”她的一生被猜忌蒙蔽,被自己强大的内心驾驭和折磨。
黛玉,如此聪慧之人,却让她的内心打败了自己。
可见,哈姆雷特和林黛玉的悲惨命运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们多思善感的性格。他们太敏感,因而让这敏感生出罪恶的萌芽,滋养怀疑和忧郁。他们的性格注定他们无法在既定的环境中生存,注定要走向颠覆。从《哈姆雷特》与《红楼梦》来看,是否在告诉我们一个深沉的道理:人的内心可以驾驭一个人的生命……
高一作文 篇8这两天我开始了学习力课程教的抄默背诵过。
方法说起来是很简单的,就是对于要背诵的英语句子,连续的抄写到25遍左右,当然这过程中,因为抄写的熟悉,你渐渐地就可以默写出一些字词,一小短语,再到半句,再到一整句,等到这种抄默手法到25遍的时候,你合上本子,闭上眼睛试着背诵,基本上就能背出这一句子了。
我早上背诵的这一句子有点儿长,所以二十五遍就用了两张大作业纸。抄写到第十遍的时候,我就觉得有点儿不耐烦了,觉得有点无聊,会走神,但又不想这样半途而废,毕竟看过学习力里的同学们的表现都超优秀,我也想加油。于是我用了另一个方法,开始挡住写好的句子,用默写的方法,没想到除了中间有卡壳一两个不太确定字词,写完一对,居然全句正确,不仅仅是背默下来,而且里面几个新的生词也自然而然地会写了。
接下来,我还是耐着性子抄默,渐渐地居然对于原本不太懂得的句意突然理解了,也许这就是英语思维?我在脑中想着,继续抄默只到第二十五遍。
我觉得这种方法真的是有用的,当然因人而异有的人更专注可能不用二十五遍就记住了,有的短小的句子也许一会就会了,但是也有人可能抄写了不只二十五遍,主要是以深刻记住为目的吧。这个方法,我觉得还是挺不错的。
高一作文 篇9只是单独看到“破”字,总是有点忍俊不禁,因为沉重肃穆、冷冰冰的、似乎毫无人间尘世万千情感的“石”居然和猴皮儿中的“皮”联系在一起,仿佛是造字者仓颉一个可爱得令人发笑的幽默。有时目光若在“破”字上停顿一会,那浮现在脑海里的准时那位不可一世的齐天大圣,那个满腔正义、忠心耿耿的猴王,那个机灵可爱、不加修饰的花果山大王从石头缝里惊人一跃的场景。
“破”字的读音轻重皆宜。若要读轻,便只需上下嘴唇轻轻一合,调皮地叹出一口气,“破”字音便浑然天成。但若想要读出雷霆万钧之势或沉痛悲凉之情,则免不了酝酿一番柔肠,任万千情愫在胸腔内如脱缰的马匹一般左右奔突,然后再某一个瞬间,情与泪与“破”字音交织着喷礡而出,泪湿了襟,音湿了心。
字典上“破”字的解释令人眼花缭乱,但总未能绘出我心中那个近乎令人惊羡的“破”字。“破”尚小时,顶着一个冲天辫,总是玩得没心没肺,白天让草丛花朵湮没她小小的身躯,夜里便卧在土地的潮湿与芬芳中,盖一床以黑夜为丝织成的被,其上还缀有发亮的星子。人们都爱着她。她仿佛是自然界孕育的一个精灵,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都愿意和她玩得不亦乐乎,忘记了年龄的隔阂,丢开了光阴的阻挠。于是人们亲切地称她为“破小孩”。
“破小孩”渐渐长大,她也有了与其他同龄孩子一般的“少年愁”,有了只能与大海和星空诉说的心事,有了鲜衣怒马的梦,也有了风烟俱净的情。她爱上了诗,和诗中的自己。她看见无限愤慨悲凉中的自己,“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她看见金戈铁马、万马齐喑中的自己,“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她还看见美得如梦如幻的自己。“沙上并禽池上瞑,云破月来花弄影”。看到这些诗句时,“破”总忍不住轻声细读起来,想象那个红衣飒飒的自己,想象那个“香眉弯弯画、燕脂淡淡匀”的自己,然后轻轻地笑起来,眼角眉梢似乎都溢满了阳光。
“破”仍在这个世界的一隅继续长大。她看见自己从无数人的笔下流淌出来,然后被定格在洁白的纸上(就像此刻),心里是淡淡的喜悦;她看见自己隐身在别人的眉眼,有“破涕为笑”的欣慰和“破颜”的明媚;她看见自己与人们悲痛时落下的泪一起坠入无尽的虚空,她为自己痛,但更为那些历经灾难的人们痛……
“破”还渴望着这个世界的温情的爱,但她更希望这个世界不要那么爱她。她是“破”,因此她注定以无数细小个体的形式存在着。她弥漫在空气中,穿梭于叶间罅隙,调皮地揉乱我们的发型,然后与我们擦肩而过。她太爱这个世界了,爱每一座山,无论高低;爱每一条河,无论长短;爱每一块土地,无论肥沃与贫瘠;爱每一个人和他们的灵魂,无论身份贵贱……她太博爱,所以不愿这个世界因爱她而囿于形体上的寻找。她存在于天地大化中,存在于洪荒光阴中,她的精神漂泊在每一条通往远方的路上,她的灵魂流动在每一缕花的芬芳、草的清香中,我们每一次转身,她便从我们的袖口钻进去,然后一路上悄悄地、安心地依偎着我们的手臂。
当她摆脱了人们对她唯一而顽固的定义——“悲痛”后,她只剩下美好与感化。没有人不会对一种存在于各个角落的力量感到爱与敬畏,而“破”字便是这种力量最美的诠释。
今夜,“破”与我共垂钓,满地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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